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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来源:敦化新闻网 编辑:敦化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4-07-08 14: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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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破解村书记来源渠道不畅、能力不足、后继乏人等问题,选派储备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拟在全市公开选派一批优秀人才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范围为退役军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国营企业职工。

二、选派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3.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农村、熟悉农业、关爱农民,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主战场上甘于吃苦、乐于奉献;

4.组织领导能力过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受到党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决定或违反党纪政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以及在各类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4.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涉黑涉恶、涉黄涉毒等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5.新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情形的。

(三)选派要求

此次公开选派采取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选派人员要全面履行党章党规所规定的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期间必须脱产驻村工作。选派人员要认真履行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扫黑除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

三、选派程序

1.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和本人居住地所在党(工)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自荐理由,后交由本人居住地所在党(工)委,审核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组织推荐理由及意见,最终由本人居住地所在党(工)委向市委组织部提交推荐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国营企业职工以企业所属党组织为单位统一上报。

2.审查考核。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等综合考核,确定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选。

3.公开选拔。采取笔试+面试的选拔方式,笔试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在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访谈和基层相关问题问答的形式进行,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客观评选。主要考察参加考试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等基本能力。

4.人选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5.建库立档。建立全市选派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对符合条件人员,逐一建档立卡。

6.人岗对接。由乡镇党委根据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提出岗位需求和人选条件,市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深入研判,比对遴选,择优分配。

7.组织公示。最终确定的拟选派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选派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派条件的,取消其选派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派。

8.人员管理。市委组织部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建档标准,建立健全选派人员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同时,联合乡镇党委对选派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纪实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调度考评。对选派任职期间工作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的,免去相应职务。

四、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向居住地所在党(工)委、企业所属党组织提交报名表的时间为7月9日—7月12日,报名人员居住地所在党(工)委、企业所属党组织审核并提交报名人员《敦化市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个人自荐及组织推荐表》时间为7月15日,《推荐表》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三份)至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后续考试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将由组织部门另行通知。

五、相关保障

1.返乡创业人才、退役军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到村任职后全额享受村党组织书记薪资待遇,国营企业职工到村任职后仍保留原所属单位工资待遇,不额外享受村党组织书记薪资待遇;工作突出的优先推选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员。

2.符合五方面人员资格条件的,根据村党组织书记现实表现,推选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3.按照《敦化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相关人员规范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推动合作社增收达一定比例的,每年从净收入中,提取相应比例资金作为奖补资金。

4.到村任职后,可在任职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牵头组织或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强村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人才、资源、项目向基层集聚。

5.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433—6269006


附件:《敦化市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个人自荐及组织推荐表》


中共敦化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