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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的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来源:敦化新闻网 编辑:敦化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3-12-28 14: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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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吉林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时间

2024年1月2日至1月5日

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时间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6日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专店、拼接式板房或产品储存仓销售;

2.烟花爆竹零售点场所设置和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

3.烟花爆竹零售点货品高度不应超过2米,周边50米内不应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4.烟花爆竹零售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经营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培训且成绩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四、审批流程

(一)提出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到市应急管理局审批办公室(敦化市检察院7楼,咨询电话:15584663466)办理申请。

(二)现场核查。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核查。

(三)颁发证书。经审核合格的,由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此公告

敦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